【實習】116年產攜班企業媒合報名(目前已報名50間)
配合教育部核定產學攜手專班(以下稱產攜班)開班計畫書期程,
116年產攜班媒合期程:
2.共同協調會議:114年1/3(當日發放合約書用印)
3.學生說明會:116年3月底
4.媒合面試:116年3~5月間
5.學生進廠實習:116年8~9月至119年6月(
相關申請資料如「附件一、116年產攜班申請表」
■應郵寄之審核文件(缺件視為不符合資格):
1.產學攜手專班合作單位申請表
2.合作廠商商工登記資料或工廠登記證影本(
3.最近一期勞工保險繳款單影本(投保總人數之頁面)。
4.最近一期納稅證明(如營業稅或所得稅)或免稅證明文件影本。
5.合作廠商安全衛生相關檢核文件影本(113年消安、最近一期
【樣張】附件二、產學攜手合作合約書(正本於114年1/3共同協調會議發放)
【樣張】附件三、產學攜手合作教育工作實務訓練合 約書( 正本於114年1/3共同協調會議發放)
報名方式:
並於今(113)年12/22(五)前將申請表及應備文件郵寄至本系
(106344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能源與冷凍空調工程系 周義翔先生 收)
如有任何問題可逕洽(02)2771-2171分機3511周先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