系友會「急難救助個別專案」申請辦法
社團法人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能源與冷凍空調工程系系友會
「急難救助個別專案」申請辦法
【申請方式與補助對象】
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須填寫本會急難救助申請書,並檢附相關證明後,將資料郵寄至本會秘書處辦理申請補助。
- 生活扶助類:負擔家庭主要生計責任者,因重大傷病、天然災害、人為事故、意外受傷、非自願性失業、失蹤、死亡等重大變故原因,無法工作致生活陷於困境者;傷病或意外住院五天以上(含五天)致贈慰問金新台幣叄仟元。
- 醫療補助類:經濟弱勢家戶內人口罹患重大傷病、遭受天然災害、人為事故、意外受傷等,無力負擔醫療費用者;因機能障礙導致成殘為重殘者,致贈慰問金新台幣壹萬元。
- 喪葬補助類:經濟弱勢家戶內人口死亡而無力殮葬者;因故死亡者,致贈慰問金新台幣壹萬壹仟元。
- 其他類:經系友會理監事審查通過者。
【補助類別與相關證明】
請檢附下列證明文件,所有文件紙張大小為A4尺寸,依序以釘書機裝訂。證明文件不完整或不符相關規定者,本會將不予受理。本會將妥善保管所有個案資料,逾期後將予銷毀,個案申請資料不予寄回。如有特殊需求,請來電告知本會。
急難救助(生活扶助、醫療補助或喪葬補助)應備文件:
(1) 本會申請書正本(必備)
(2) 全戶戶籍謄本影本乙份(必備)
(3) 個案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乙份(必備)
(4) 國稅局財力證明或(中)低收入戶證明影本乙份
(5) 個案或代收者帳戶資訊(戶名、帳局號)存摺封面影本乙份(必備)
(6) 個人資料告知暨同意書正本乙份(必備)
(7) 急難救助個別專案「發起人」之公開說明文件(必備)
🔗申請生活扶助者,需檢附上述應備文件並另檢附:
(1) 視案情另提供其他資料,如個案因重大傷病導致生活困境者需檢附診斷證明書等。
🔗申請醫療補助者,需檢附上述應備文件並另檢附:
(1) 診斷書影本乙份(限健保給付之醫院診所)
(2) 個案醫療費用單據影本
🔗申請喪葬補助者,需檢附上述應備文件並另檢附:
(1) 死亡證明書乙份
(2) 喪葬費用相關單據影本
備註:以上影印資料請務必清楚,以免造成處理與匯款之延宕情況發生。若有其他可證明個案急迫需要補助的相關資料,請一併備齊。若個案已接受其他單位補助或正在申請中,亦請詳實註明。
收件地址: 100台北市中正區紹興南街5號
收件人:社團法人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能源與冷凍空調工程系系友會 林小姐
聯絡人:蔡叡鴻 秘書長
電話: 0955-796-84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