九十九學年度「學士班應屆畢業生」暨「碩士班研究生」逕修讀博士學位公告事項

九十九學年度「學士班應屆畢業生」暨「碩士班研究生」逕修讀博士學位公告事項

一、

依據本校「學士班應屆畢業生逕修讀博士學位辦法」、「碩士班研究生逕修讀博士學位辦法」訂定。

二、

申請資格:

1.學士班應屆畢業生申請逕修讀博士學位應具有「學士班應屆畢業生逕修讀博士學位辦法」第二條規定資格。

2.碩士班研究生申請逕修讀博士學位應具有「碩士班研究生逕修讀博士學位辦法」第二條規定資格。

三、

99學年度申請日期:

碩士班二年級及學士班應屆畢業生:9931310

碩士班一年級:99715731

四、

收件地點:各招生系所辦公室。

五、

繳交文件:請參閱本校「碩士班研究生逕修讀博士學位辦法」、「應屆畢業生逕修讀博士學位辦法」第四條規定。

六、

99學年度招生所組別及名額:


系所別

     

代碼

99核定總名額

招生逕讀加總

招生分組名額

逕修讀名額

大四逕讀名額

碩一逕讀名額

碩二逕讀名額

 

機電科技研究所博士班

 

機電整合組

1010

33

33

8

3

1

1

1

製造科技組

1020

8

3

1

1

1

車 輛 組

1030

4

2

 

2

 

自動化組

1050

4

1

 

1

 

能源與冷凍空調工程系

不分組

1400

10

10

8

2

 

2

 

 

(電力)

2110

20

20

5

 

 

 

 

 

(電力電子)

2120

4

 

 

 

 

電機工程系博士班

(控 制)

2130

4

 

 

 

 

 

(通 訊)

2140

3

 

 

 

 

 

(計算機)

2150

4

 

 

 

 

相關辦法表格下載